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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外贸进出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外贸进出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76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省外贸进出口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蒙启良(副省长)
  成 员:王文阳(省政府副秘书长)
      邵祥林(省商务厅厅长)
      李 路(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龚仲富(省经贸委副主任)
      秦水介(省科技厅副厅长)
      赵 翔(省公安厅副厅长)
      杨 志(省财政厅总经济师)
      万晓流(省农业厅副厅长)
      杨浩东(省商务厅副厅长)
      薛宝军(省国资委副主任)
      伍廷宪(省工商局副局长)
      肖荣军(省乡企局副局长)
      姚守伦(省外事办副主任)
      周 胜(省供销社主任)
      潘路生(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曹灵孝(贵阳海关副关长)
      肖 杰(省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陈建英(省机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兰开锋(成都铁路局贵阳铁路办事处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由杨浩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全省中长期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省对外贸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对外贸易各项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2至3次例会,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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