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透明度条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7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透明度条款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23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商务部负责编辑、发行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是国务院指定的汇集刊登我国已按先行规定公布的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的官方刊物。按照国办发〔2006〕2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相关工作,各地、各部门在公布上述法规、规章及其他措施,或者就相关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同时,要抄送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及时汇总上报商务部。省商务厅要主动与各地、各部门搞好衔接配合,全面及时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于透明度问题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