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2006]1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二日
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
(2006-2010年)
进入新世纪,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战略。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提出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编制《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在于把握国家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和两岸关系出现积极变化的机遇,进一步发挥闽台合作优势,以加强信息、机械、化工产业合作为重点,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全面提升福建产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
本规划以《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主要阐述规划期内闽台产业对接的目标任务和重点,落实闽台产业对接相关政策措施。规划的范围界定为闽台工业、服务业领域的产业对接。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10年。涉及闽台农业、旅游业的合作规划另行编制。
一、闽台产业对接成就和合作的有利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福建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充分发挥对台优势,灵活运用国家赋予的特殊政策,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率先在沿海口岸设立台轮停泊点和台胞接待站,率先开展对台小额贸易,率先设立台商投资区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有力推进闽台经贸合作与产业对接不断向前发展,闽台产业对接取得新成就。
截至2005年底,在闽台资企业累计达8463家,合同利用台资169.5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09.3亿美元,分别占全省利用外资的22.4%、17.1%和18.6%。台湾百大企业已有37家在闽落户,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达600多家,其中5000万美元以上59家,超亿元以上15家。产业对接的主要领域是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占总投资11.43%,纺织、服饰、鞋帽及皮革等制品业占14.73%,石油化学及其制品业占8.41%,机械设备制造业占7.63%,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业占9.9%。与此同时,闽台产业合作加快向现代服务业拓展,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闽台产业合作不仅在规模、领域上不断扩大,而且合作的内容已从初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机械制造、精密仪器、电力电子等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带动了台湾上下游关联企业来闽投资,初步形成了相对集中的产业聚集与规模效应。此外,由于连续几年在福建举办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暨农业合作洽谈会、海峡两岸机械电子商品交易会、海峡两岸纺织服装博览会、中国(晋江)国际鞋业博览会等重大经贸交流盛会,进一步促进了闽台产业对接朝专业化、高档次、高科技方向发展。以台引台、台侨结合、台外结合,得到了充分发挥。台商投资企业通过不断增资扩股,形成的龙头企业,带动了相关配套产业延伸,促进了福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了福建产业的档次,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
闽台产业对接取得的成就,为“十一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一是随着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推进和两岸关系的积极变化,闽台产业对接将迎来新的、全面发展的前景;二是福建正处在轻型产业结构优化和重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过程中,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装备已成为拉动工业发展的三大主导产业。闽台产业既有垂直分工的基础,也有相互合作分工的条件,加强两地产业合作具有广阔的空间;三是福建毗邻台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将进一步凸显福建在两岸经贸合作中的区位优势,有助于促进福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也为台湾产业转型升级带来有利机遇;四是福建在资源上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劳动力资源与土地资源相对丰富,产业成本较低,随着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日益完善,拓展腹地和辐射国内市场的能力逐步增强,对台湾企业将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二、闽台产业对接的指导思想、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以发展求合作,以合作促发展,充分发挥闽台“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的“五缘”优势,努力拓展“求紧密经贸联系、求两岸直接‘三通’、求旅游双向对接、求农业全面合作、求文化深入交流、求载体平台建设”的“六求”作为,坚持“同等优先、适当放宽”原则,进一步落实台商投资优惠政策,努力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积极推进闽台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对接,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开创闽台经贸合作新局面。
经过“十一五”的努力,到2010年,实现闽台产业对接规模进一步扩大,领域进一步拓宽,对接层次进一步提升,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实际利用台资占全省实际利用台资比重明显提高;闽台产业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初步把海峡西岸建设成为充满活力的台商聚集地和投资环境优良的两岸产业合作重要基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项目带动。以项目为载体,围绕产业对接的方向和重点,策划生成一批产业对接项目。做深做细对接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对接项目的跟踪服务,切实提高对接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提高产业对接效益。
2.坚持市场导向。强化市场在促进闽台产业对接中的基础性作用,实施政府与中介机构引导、企业自主选择的对接模式,充分调动和发挥闽台企业的市场主体能动作用,建立闽台企业之间紧密联系、直接合作的平台和长效机制。
3.坚持突出重点。高度重视推进闽台重点骨干企业、龙头企业的相互对接,鼓励技术创新、延伸产业链、提高协作配套能力的产业对接,推进福建主导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与台湾相关产业的对接。
4.坚持可持续发展。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要求,积极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鼓励承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产业升级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及研发中心。
三、闽台产业对接的主要行业和方向重点
(一)信息产业对接
福建信息产业已发展成为全省产业门类中规模最大、带动面最广的主导产业。目前福厦沿海已初步形成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成为国家首批认定的9个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之一。在产业布局上基本形成了福厦计算机及其外设产品、厦门移动通信、福厦数字视听产品和以福州、厦门软件园为龙头,以开发应用软件产品为主的产业格局。台湾是世界第三大信息技术产品生产地,在计算机及外设、集成电路、光电子等领域具有较大的优势。
闽台信息产业对接以福州(马尾)显示器件、福清显示器、厦门半导体照明、漳州智能小家电、泉州微波通信、莆田液晶显示产品等五个国家级产业园和海峡IC产业、长乐光电子、将乐石英谐振器、福州软件园、厦门软件园等一批新兴信息产业园区为基地,以初具规模的计算机及网络产品、数字视听产品、移动通信产品产业链和新兴的汽车电子、集成电路(IC)、光电子、软件等产业为重点,实现福建信息产业从大省到强省的跨越。对接方向和重点是:
1.计算机及网络产品。积极推进适应下一代互联网(NGI)发展要求的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及计算机硬件配套产品、计算机外设及高性能网络等产品的对接,形成集研发、生产为一体,产业配套相对完整的计算机及网络产品产业链,使福建成为全国计算机及网络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对接重点是台式计算机、服务器、便携式计算机、掌上电脑与各种数字助理(PDA)产品及下一代网络计算机、网络存储系统;新型高分辨率平板显示器、新一代打印机、扫描仪及打印扫描复印一体机、高分辨率新一代投影仪产品、模块化大功率不间断电源(UPS)设备和各类智能终端;新一代业务路由器、高速宽带调制解调器以及网卡、网络适配器;磁盘、光盘驱动器、电源、主机板及各种显示板卡。
2.数字视听产业。加快建立完善的技术中心和创新机制,形成集研发、生产为一体,产业配套较为完整的新一代数字视听产品产业链。对接重点放在标准清晰度和高清晰度数字电视机、网络电视(IPTV)及电视机顶盒,高密度(EVD)和高清晰度(HVD)激光数字视盘机以及各种DVD-TV一体机,汽车音响产品、高保真数字音响设备及其家庭影院系统,高分辨率数码相机(DC)、数字摄像机(DV)和光盘录像机(VDR)等产品,LCD、PDP显示屏及其显示模块、高密度激光读写头、精密光学系统、光盘盘片等关键零配件生产领域。
3.移动通信产业。积极与台湾开展第三代移动通信手机及系统设备、关键配套件,射频多芯片二次集成电路极微组装工艺开发和产业化合作。对接重点是移动通信基站和直放站设备、手机液晶显示屏、摄像模组、电池模块、振动器、柔性印刷板等关键配件及元器件;微波射频、功放、接收等模块及微波发送、接收系统设备、无线列车调度及各种集群通信系统;宽带固定无线接入系统及其设备、接入终端射频和基带部件、可视电话和会议电视系统、卫星通信与导航定位系统设备等。
4.汽车电子产业。加强与台湾汽车卫星导航系统(GPS)、车用液晶电视、车用防盗装置、安全气囊传感器等产品的研发和市场营销合作,将福建培育成全国汽车电子产业基地。
5.集成电路(IC)产业。台湾IC产业在存储电路(DRAM)、嵌入式CPU、晶圆代工等领域拥有规模优势,包括IC设计、制造、封装三大领域。闽台IC产业对接,近期重点推动与台湾IC设计业、封装业对接,逐步再发展IC制造业的对接,其中IC设计将成为闽台IC产业对接的重点。
6.光电子产业。以显示器产品为重点,加强与台湾整体光电产业,包括LED、光存储、光输入、光输出、光通讯、光电组件和光电应用产品等的全面合作,扩大和延长光电产业链,使福建成为全国乃至东南亚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光电产业基地。
7.软件及信息服务业。闽台软件对接以应用软件为主,自主版权与集成创新相结合,依托福州、厦门软件园,形成具有闽台特色的软件研发基地和出口基地。对接重点是电子政务与商务应用软件、行业支撑应用系统、企业信息化管理软件、动漫及游戏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业务流程外包(BPO)和IT开发外包(ITO)等信息服务。利用闽台语言相通等优势,承接台湾“语音服务”、“计算机托管”等信息服务项目。
(二)机械产业对接
闽台机械产业对接以福州青口汽车及零部件、厦门汽车城、厦门工程机械、福安电机电器等生产基地,以及拟在福建沿海建立的台湾机械产业园为载体,推进汽车、船舶、飞机维修、工程机械、电机设备、环保设备、产业机械和基础机械的合作,构建具有竞争力的特色装备制造业。对接方向和重点是:
1.汽车与零部件业。积极鼓励台资在福州、泉州、厦门等地建设汽车零部件加工基地,充分利用福州、厦门等地汽车产业基础,支持汽车零部件出口企业组建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汽车及零部件的加工贸易项目;鼓励台湾汽车变速器、汽车电子产品、自动变速箱、水箱、ABS等重要汽车零部件企业投资,促进主机产能和汽车工业协调发展,延长汽车零部件加工贸易链;加强闽台汽车研发合作,提升合作规模和层次。
2.电工电器产业。重点支持输变电设备、电机电器、电工器材制造业的发展,促进电气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壮大。电线电缆业,以南平、福州市为主,重点鼓励台湾线缆企业在福建发展中高压电缆、特种电缆、特种绝缘材料、汽车用配电线电缆等产品。电机业,重点培育壮大福安电机产业,鼓励与台湾电机高端产品及精密加工技术开展合作,促进福安电机产业升级。
3.船舶工业。积极鼓励台湾造船企业投资或重组改造福建造船企业。加快发展船舶配件、零部件、船用材料及相关服务业。鼓励发展铝合金材质的高级客船、渡轮船、新材料与新工艺的游艇业。发展船用器材业,包括主机、发电机、自动控制系统、舱口盖制造、船舶涂装以及船舶机械设备制造业等产品。积极发展与煤炭、铁矿运输及油轮、集装箱运输船相关的新型船舶产品。通过船舶工业对接带动机械制造产业链的延伸,提高船舶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科技含量,高起点发展船舶修造业,把福建建成东南沿海船舶修造中心、集装箱船舶和中高档游艇生产基地。
4.产业机械。加强与台湾金属模具、中高档数控机床、塑料橡胶机械、纺织机械、木工机械、农业机械、电动工具等产业合作,推进闽台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对接。以福州、厦门、泉州、漳州现有机械装备制造业为基础,鼓励台湾装备业投资。厦门市重点鼓励台湾精密仪器工业、工程机械、道路施工机械、路面维护机械、伸缩臂装卸机械、集装箱装卸设备、仓储设备和自动化运输设备投资;漳州市重点鼓励台湾机械配套项目投资,壮大港口机械生产规模,促进上下游配件企业发展;泉州市重点鼓励台湾石材机械、瓷砖机械、制鞋机械、纺织机械、漂染设备、食品机械产业投资;福州市重点鼓励台湾产业机械投资,发展精密机械、工具机械、纺织机械、塑料橡胶机械、电子产业机械、模具业以及机械零部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