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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宁波市创建节水型城市责任分解进行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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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序号│  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评分标准     │标准分│责任单位│配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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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 3 │节水“三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有市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对新建、│ 8  │市城管局│ 市建委 │
│ │  │时”制度 │项目,节水设施必须与│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三│   │    │ 市经委 │
│管│  │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同时”管理的文件,得4分。   │   │    │    │
│ │  │     │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    │
│理│  │     │。         │查最近两年资料,有市有关部门节│   │    │    │
│ │  │     │          │水设施项目审核、竣工验收资料得│   │    │    │
│指│  │     │          │4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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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4 │计划用水与│在建立科学合理用水定│非居民用水全面实行定额计划用水│ 8  │市发改委│ 市经委 │
│ │  │定额管理 │额的基础上,非居民用│管理,得3分。         │   │    │市城管局│
│ │  │     │水实行定额计划用水管├───────────────┤   │    │    │
│ │  │     │理,超定额计划累进加│有当地主要工业行业和公共用水定│   │    │    │
│ │  │     │价。        │额标准,得3分。        │   │    │    │
│ │  │     │          ├───────────────┤   │    │    │
│ │  │     │          │实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得2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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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价格管理 │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依据最近两年的资料全面征收水资│ 8  │市水利局│    │
│ │  │     │均应征收水资源费、污│源费3分,未全面征收扣2分。  │   │    │    │
│ │  │     │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   ├────┼────┤
│ │  │     │征收标准足以补偿运行│依据最近两年的资料全面征收污水│   │市发改委│市城管局│
│ │  │     │成本,并建立良性运行│处理费的,得3分;未全面征收扣2│   │    │    │
│ │  │     │机制;有政府关于再生│分;收费标准不足以补偿运行成本│   │    │    │
│ │  │     │水价格的指导意见或再│的,扣1分。          │   │    │    │
│ │  │     │生水价格标准,并应用├───────────────┤   ├────┼────┤
│ │  │     │。         │有再生水价格指导意见或再生水价│   │市发改委│市城管局│
│ │  │     │          │格标准并应用,得2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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