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在农村按每年完成新建沼气池3.76万户的规模加快发展户用沼气,大中型畜禽养殖场都要利用畜禽粪便建设沼气工程。(责任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农业厅)
加快大广坝二期工程建设,根据水力资源情况提出其他水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规划。(责任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省水务局)
适时启动1-2个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大型风电场项目。在具备水力资源条件的地区和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条件下,积极发展小水电。在农村和沿海地区进行小规模风能、太阳能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试点。积极开展生物质能利用。(责任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省科技厅、省林业局)
8.搞好电源、电网布局规划,加强网损管理。制定我省电力发展规划,推进联网工程项目建设,提高电力资源配置效率。搞好电网的合理布局,减少电网供电半径,对部分电网进行升压改造,减少重复变电容量。加快完成农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完善线损指标管理体系,2006年全省电网综合线损率控制在10.5%以内。(责任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电网公司)
9.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扩大峰谷电价实施范围,进一步完善有序用电方案,指导用户合理用电,加强科学调度和负荷管理,提高“移峰填谷”水平。2006年省电网负荷率提高到78-80%。(责任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电网公司)
10.加强节能监督及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对企业能耗的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对高耗能设备管理,强化节能监测和节能执法监督。定期开展对全省公共照明节电、用能设备和电器产品质量、能效标识管理以及企业、宾馆、公共建筑节能的检查。强化节能监测基础性工作,建立我省节能监测中心和技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
(二)深入开展节约用水。
11.抓好农业节水工作。加快灌区配套设施改造,加强对各类水渠的管养和硬化维修,减少渗漏损失。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强化水费计收,杜绝漫灌、淹灌浪费水资源。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积极推广滴灌、喷灌、管灌、无土栽培和循环水使用技术。(责任单位:省水务局、省农业厅、省科技厅)
12.加大工业节水技改力度。浆纸、电厂和水产、水果加工等耗水量大的企业,要以提高水的循环使用为重点,通过节水技改增加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水循环利用,减少新增水量。在滨海大中型工业项目中积极推行海水冷却工艺。(责任单位: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省水务局、省海洋与渔业厅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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