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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许龙发副厅长在陕西省建设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二、下半年安全工作要求

  (一)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安全生产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继续把质量、安全工作从组织编制上、经费投入上、设备装备上加大力度,确保三个方面的落实。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 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责任,认真抓好责任考评, 抓好专项安全整治,抓好安全措施落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对近几年发生的伤亡事故,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包括有关领导的责任,迅速有效地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工程监理单位一定要认真履行一个总监只能监管1-2个项目,总监要坚守岗位,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要做到跟踪检查。工地上要常驻监理人员,要吃在工地,住在工地,工作在工地。

  2、 一个项目经理只能管理一个主体项目,决不能挂名管理。

  3、各施工企业要严格遵守施工许可程序和安全许可要求,把质量与安全作为一个整体,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确保质量与安全共同落实。

  4、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施工方案,不得批准开工。要对重大危险源实施严格的监控,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分清轻重缓急、限期排除,确保生产安全。

  (三)加强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下半年基坑、基槽土方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做到检测、监护、支护措施落实责任到人;高空作业、交叉作业要有可靠的防坠落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拆除塔吊、施工电梯、搭设脚手架等高空危险作业要进行严格的安全交底;深基坑、管道施工,要有防止有毒气体危害的针对性措施,要有专人专门进行监护;特别是在雷雨季节施工,要考虑气象气候对施工作业的影响,安全措施要落实,监督检查要到位。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建设部要求在全系统开展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全省从6月份起,根据建设部要求要对有关人员集中进行建筑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学习,要继续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要结合企业和工程特点,根据工种作业的安全要求,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开展以老带新,安全一帮一活动,做到既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每个施工现场都要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标语,营造安全生产气氛,充分利用黑板报、安全知识竞赛、事故案例、安全演讲等职工易于接受的形式,全面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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