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市财政商业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2006年9月1日)
各区县商务局、市属商业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7月-2008年7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42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05〕448号)和《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经一〔2005〕412号)的要求,结合2007年全市商务工作的实际,经与市财政局研究,现将做好2007年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市财政商业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7年市财政商业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要求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0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2007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在完善各项制度和加强基础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为做好2007年市财政商业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确保重点支持项目需要。按照《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切实做好迎奥运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流通经济安全及市场体系建设,完善便民服务体系,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扩大消费,落实各项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政策。
(二)推进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对项目进行严格的遴选、论证、审核和排序,实现预算编制的规范化、程序化。
(三)稳步推进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在制定科学、客观、完整的绩效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建立项目预算安排与项目执行效果评价有机联系的绩效考评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2007年市财政商业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范围
(一)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项目
1、加强流通经济安全及市场体系建设项目。
(1)支持市场安全和调控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市场监测体系和食品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2)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及加强检测检疫中心、信息中心、废弃物污水环保中心、结算中心、安全监控中心建设的项目。
(3)农村集贸市场改造项目。
(4)公共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和奥运食品供应物流配送项目。
2、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发展社区便民服务和相配套的配送体系建设,实施社区菜市场升级改造,发展社区便民配送菜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