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加强文化建设。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先进文化向农村的辐射。2007年全面完成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的达标改造,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扩大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覆盖面,实现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大众体育活动。
五、推进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
17.切实维护农村居民的民主权利。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机制。2007年所有行政村建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加强乡镇司法所和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建设平安乡村,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18.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制度化,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
六、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19.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改革现行户籍管理体制,取消户口的农业和非农业性质划分,以具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进城落户的农民在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子女入学、社会保障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20.加快用地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对“空心村”、砖瓦窑及工矿废弃地的综合整治(以下简称“三项整治”)和基本农田整治工作力度,积极推行集约节约用地。落实国家关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统筹规划城乡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三项整治”和农民迁居后腾出的建设用地可以置换使用。根据实际需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适当向试点市倾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集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不受申报批次限制,随报随受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拓宽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1.推进土地流转制度改革。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出租、入股、置换等各种方式,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试点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折价入股参与基础设施及工商项目建设。允许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利转换为在城镇生活的必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