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加快通道绿化工程和防护林体系建设,提高生态承载能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流域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改善城乡总体环境质量。加快城镇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2008年城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60%以上。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废弃物再利用和资源化。
11.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2008年全部解决农村高氟、高砷、苦咸水以及水源污染和严重缺水问题。对水源有保证、人口居住较集中的地区,着力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集中供水工程的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对农户居住分散的山区,建设分散式供水工程(集雨水窖等)或集中供水点。
12.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加快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支持养殖场和饲养集中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积极开展沼气综合利用,2008年农村沼气用户占总农户的比例达到50%以上。
13.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加强宅基地规划和管理,节约村庄建设用地,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加大以改水、改圈、改厨、改厕以及垃圾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力度,改善农村卫生环境状况。
四、加快发展覆盖城乡的社会事业
14.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调整优化教育布局结构,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小学向中心村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高中向城镇和县城集中。2007年完成与布局结构调整相适应的寄宿制学校建设。2008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将“两免一补”政策覆盖到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大力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县级职教中心、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2010年试点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培养和办学模式,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网络。
15.大力发展卫生事业。以提高公共医疗服务水平、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为重点,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一体化发展。合理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城市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延伸。2007年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改造,全面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和医疗装备水平;建成规范化的村卫生所(室)并实现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完成县(市)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的改造,保证城乡居民公平享有付费合理的基本医疗服务。率先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到农村人口比重较大的城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