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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商局等部门河南省集中开展非法改装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政府负责本辖区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和组织,研究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的指挥系统,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制度。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依法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四、专项治理行动的时间及地点

  专项治理行动为期一个月,行动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25日。行动地点由各市根据非法改装运输车辆的活动规律,在辖区超限超载检测站内进行。

  五、任务分工及工作程序

  (一)任务分工

  1.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治超办):负责做好专项治理行动的协调、督导和信息上报工作。

  2.公安部门:负责拦截疑似非法改装运输车辆,对非法改装车辆进行现场认定;属非法改装运输车辆的,强制恢复原状。

  3.工商部门:负责追查非法改装运输车辆来源,整顿、取缔非法改装车辆的单位和企业。

  4.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供《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企业生产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为专项治理提供依据,并负责对《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企业非法设点、倒卖合格证行为进行查处。

  5.交通部门:负责对非法改装运输车辆吊销营运证,列入“黑名单”,依法进行处罚。

  6.政府法制部门:为专项治理行动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做好相关法制协调工作。

  7.财政部门:负责协调落实专项治理行动经费。

  8.纠风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9.宣传部门:协调做好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10.军警部门:负责查处假冒军警车辆的非法改装行为。

  (二)工作程序

  1.公安交警执法人员将疑似非法改装运输车辆拦截、引导至超限超载检测站内。

  2.交通路政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测认定,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卸货、处罚。

  3.公安交警、交通运政执法人员通过检查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利用《全国机动车产品公告查询系统》进行比对,确定车辆是否非法改装。

  4.对认定的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栏板、加钢板以及载质量等技术参数明显不实的非法改装运输车辆,由公安、交通部门组织现场拆解,恢复原状。较易恢复原状的由现场专业车辆拆解人员进行拆解、恢复;不易恢复的由专业维修厂家进行拆解、恢复。所需费用由车主承担,拆解部分予以收缴、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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