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商局等部门河南省集中开展非法改装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6〕4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工商局、公安厅、发展改革委、交通厅、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法制办、纠风办、省军区后勤部、省武警警备司令部联合制定的《河南省集中开展非法改装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集中开展非法改装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
省政府纠风办、省军区后勤部、省武警警备司令部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为加强源头治理,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结合我省实际,按照交通部等九部(委、局、办)制定的《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改装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158号)和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改装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治超联席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认真贯彻“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打击非法改装运输车辆,为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运输车辆、车辆非法改装的单位和企业,有效遏制非法改装车辆行驶公路,使改装车辆明显减少,非法改装企业得到进一步整顿,基本杜绝非法改装车辆运输行为。
三、组织领导
在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办公会议的领导下,省工商局、公安厅、发展改革委、交通厅、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法制办、纠风办、省军区后勤部、省武警警备司令部成立联合工作组,统一指导、协调专项治理行动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