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
纳税评估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目前全省各地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进展不一,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逐步推进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评估工作。
(一)细化指标,建立纳税评估工作制度。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结合企业所得税的特点,在省局下发的所得税纳税评估体系上进一步细化,加强指标体系收集工作,妥善解决好评估系统中行业性峰值设置问题。采取多级监控,上下结合的办法,建立多层次的评估案源确定体系;构筑多税评估、联合评税的管理平台,利用与所得税税基的相关性和税收管理员一人管多税的情况,实行多税共评制度,提高评估效率。
(二)由浅入深,首先开展好项目评估。在尚不具备全面开展评估和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地方,不能坐等信息化实现后再开展这项工作。可由税收管理员通过人工计算对一些涉及面广、政策明确和评估难度低的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后续管理事项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进行评估。对纳税调整事项,应对照税收政策、税前扣除项目的标准及纳税调整额,与企业申报的纳税调整额相比对,审核其所得税纳税调整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后续管理事项,凡涉及有取消审批的后续管理事项的企业都必须按规定进行项目评估,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纳税人备案资料做进一步审查核实,并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对;对应备案未备案、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应按规定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涉嫌偷税的应移交稽查部门查处。所得税管理的其他事项也都可以根据条件开展项目评估。
(三)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综合评估工作。综合评估涉及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纳税调整全过程,对企业信息的全面性及评估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应由成立了纳税评估机构或专业评估人员进行。在现阶段,可先着重做好重点税源户企业的综合评估工作,建立重点税源户企业的主要财务税收指标体系,分析各指标间的相关关系及历史变动区间,以本企业历史指标值为主,结合行业指标参数,及时发现企业纳税环节的异常情况。信息化应用水平较高并已开展综合评估的地区,要进一步研究强化本地区重点行业的评估工作问题,逐渐从少到多、从单个行业到多个行业评估抓起,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评估模型及相应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