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郑州市人民政府第十二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6〕3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第十二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五月三十日
第十二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工作方案
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郑交会)是商务部重点支持的全国性大型经贸活动,自1995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11届,对促进商品流通和信息流通,加强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动河南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第十一届郑交会启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更是从规模上、档次上实现了一次飞越,成功跻身全国大型展览之列。为进一步将郑交会做大做强,使之成为稳固的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展会,从结合区域产业优势、发挥市场优势出发,2006年在举办第十二届郑交会的同时,举办消费品博览会,突出郑交会鲜明的专业展会特色。为保证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届郑交会本着“扩大开放、推动交流、繁荣市场、促进消费”的指导思想,在前11届郑交会成功举办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交易商品结构,扩大招商范围,科学周密组织,提高办会水平。通过举办郑交会向全国展示河南的良好形象,加快郑州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全国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切实加强组织与宣传,动员企业参会参展,坚持为企业服务、为全国服务的办会宗旨,为企业提供展示形象的平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商品交流与信息交流的结合形式,不断丰富交易会的活动内涵,发挥展会引导潮流、领导消费、产销互动、共同促进的功能,努力把郑交会办成高水平、有特色的品牌展会项目。
第十二届郑交会继续探索实行“省市组团、商会组馆、馆团结合、行业布展”的组展方式,精心筹备,精心组织,进一步提升郑交会的质量和影响力。
二、主办、承办单位
支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办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河南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