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畜牧法》第
十九条
4.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
依据:《
畜牧法》第
二十四条第一款
十、国土资源厅(共3项)
1.乙、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
依据: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94号令)第
二十二条
2.权限内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的审批
依据: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94号令)第
三十六条
3.权限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认定
依据:《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十一、统计局(共1项)
1.涉外社会调查项目的审批
依据: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发布《
统计法实施细则》(第5号令)第
三十五条第二款,国家统计局《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7号令)第
二十一条附件2:
变更行政许可事项、依据(共2项)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一批确认由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实施的“权限内成立宗教社会团体申请登记的审核”变更为“权限内成立、变更、注销宗教团体登记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