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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陕西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陕西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陕政办函[2006]8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现代物流业工作的组织协调,促进我省现代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省政府同意建立陕西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赵正永 常务副省长
  成 员:李忙全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田维新 省公安厅副厅长
      韩中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冬玉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晓东 省交通厅副厅长
      许蒲生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骞芳莉 省商务厅副厅长
      李有仓 省地税局副局长
      张高计 省工商局副局长
      仵西居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晓光 省统计局副局长
      冯健鄂 西安海关副关长
      刘明权 省国税局副局长
      柴多山 民航西北管理局副局长
      刘生荣 西安铁路局副局长
      王国龙 省口岸办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李忙全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商务厅骞芳莉同志、省交通厅李晓东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二、联席会议职责
  全面掌握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分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综合协调涉及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协调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设区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长效机制;统筹推进现代物流业标准化、信息化、统计指标体系、人才培养等基础性工作,全面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定期召开1-2次会议。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召集人临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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