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任务
1、到2015年全面完成全省第二轮志书编撰、出版任务。第二轮修志任务计划编纂省、州、县三级志书和特色志书共120余部。其中:省志专业志61部;特色志书6部左右;州(地、市)志8部;县(市、区、行委)志46部。各级志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志书编纂出版进度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志书按期出版。
2、完善志书审查验收制度。承担修志任务的地区和单位要落实各项质量保障措施,把志书质量放到第一位,做到记述全面、准确、客观,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突出。志书编纂完成后,以纸介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出版。凡出版志书,州 (市)、县(市、区)志向省地方志办公室报送样品书50套,省志各专业志报送300套。同时报送志书电子版光盘1套。
3、编辑出版综合年鉴和各类地情书籍。《青海年鉴》每年一鉴;各自治州和西宁市、海东行署每年一鉴;县(区)有条件的每年一鉴,条件较差的每3-5年一鉴。积极编辑具有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民俗民风、文化地理、历史遗存、旅游饮食等方面的地情书籍,加强志书中有关人文内容的记述,增强志书的可读性。
4、建立青海省方志馆。方志馆承担着全国方志库、青海地方文献中心、修志人员培训基地、地情基础数据库和青海地情信息网络中心等功能,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筹建青海省方志馆。
5、建立地方文献中心。到2015年搜集整理青海各个历史时期的著述、著作以及志书、年鉴、谱牒、报刊资料、乡土教材、图片、音像制品和名人书札、诗文、回忆录、纪念集、书画、照片等,同时收集国内出版发行的新编志书达 70%以上。
6、建立地情信息网络。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建立省、州、县三级地情信息网,向社会提供服务。建立地情信息员队伍,完善地情资料的征集机制。开辟“青海省历史文化网”,争取在2014年开通省、州、县三级信息网。
7、建成地情基础数据库。包括:综合志库、专志库、年鉴库、旧志库、地情书库、多媒体库、馆藏资料库等。到2015年上述数据库完成60%。
8、坚持用志与修志并重的方针。重点围绕“资政”功能开展地情调查研究和志书开发利用。省志办以《地情研究》为阵地,继续坚持办刊方向,增强针对性和适用性,搭建领导与专家沟通的平台;积极主动参与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决策的论证,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料;普及青海历史文化知识,扩大地方志影响;积极参与有关专家讲座、音像制品的创作、媒体宣传等;开展区域性地情现状调查,进一步研究本地区的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山川风物、民俗方言、自然村落、名街民居、民族姓氏、特有文化现象等。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好 1-2个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并且积极参与社会科学专题研究,争取完成1个国家级课题立项,2-4个省级课题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