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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吉林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大力推进“诚信吉林”建设的各项活动,宣传诚信为本、信用至上的理念,树立企业、个人注重信用的良好形象,坚持不懈地抓好全市的诚信建设,使守信用、讲诚信成为我市企业和市民经常注重的自觉行动。

  (三)完善市场体系,规范金融秩序,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1.完善各类中介机构体系建设,加大发展会计师、审计师、评估师等社会中介队伍和机构的建设,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各类中介机构按照市场规则经营和运行,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加强对信用中介服务市场的建设和引导,提高透明度,提高公信力。提高中介服务水平。

  2.加强我市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和建设,目前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数量和担保种类远不能适应需要,其运作及管理方式也亟待改进和完善。必须进一步规范现有的信用担保公司,扶持其进一步发展壮大,提高信用担保能力,增加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支持金融机构与信用担保机构建立良好的互信协作机制。

  3.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严格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研究制定维护辖区内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的评估体系和预警机制,加大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的检查整治力度,确保金融业规范有序竞争,金融秩序稳定。

  4.切实保护债权人和有关当事人的利益,及时查处各类涉及金融债权的案件,杜绝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维护金融债权,提高我市金融安全水平。严厉打击洗钱、制贩假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金融犯罪行为。

  (四)改善经营,强化服务,建设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

  1.要加大金融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埠银行来我市落户,发展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多样化的金融工具,延伸金融服务领域。全市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转换经营机制,加大营销力度,扩大营销规模,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

  2.推进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更快更好地发展,使之成为地方金融支撑体系的重要力量。要多方筹措资金,增强资本实力,提高资本充足率;要积极创新,不断推出个性化、品牌化的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提高竞争力;要进一步推进电子化建设,提升管理效率和业务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效益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

  3.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建立新型银企关系。一是要扶持重点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充分利用好中小企业创业版上市,使之具备直接融资能力;二是创新金融服务,探索中小企业融资的新途径;三是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构建中小企业多维的融资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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