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探索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以城市社区为平台,梳理并科学界定党委、政府、社团等民间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各自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民间组织“四位一体”的基层管理体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提高社会管理效率。
3.推进市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下移城市管理工作重心,适当归并城区城市管理职能,形成以市为主导、区为重点、街道为基础、社区为配合的责权利有机统一的管理体制。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向街道全面派驻城管执法中队,促进街道层面市容环境日常管理和执法管理的相互配合与衔接。
4.培育发展各类协会和民间组织。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方针,努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的民间组织体系,以及法制健全、管理规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民间组织管理体系。重点扶持培育政府有需要、群众有需求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
5.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领导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控制外来人口的数量,提高外来人力资源的质量,建设人才基地。以先进的管理观念和管理方式,把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法制化、社会化、信息化、人性化的轨道。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保障外来人口各项合法权利,体现和落实市民待遇,为外来人口融入当地城市生活创造条件。
(三) 农村改革
1.加快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以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和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为契机,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统筹发展机制,扶持发展以农民投资为主的股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家庭经营、产销联合、利益共享”的原则,积极引导一定区域内具备一定规模的主导和优势产业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努力提高产业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实现富民增收。2.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鼓励个人出资参与公共品供给,缓解乡村公共品供求矛盾;实行公示、招标和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公共品供给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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