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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信用淮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3.进一步加快部门同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市直有关部门系统内信息化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收集、提交制度,重点充实部门同业征信数据,扩大同业征信数据库规模。同时,建立密切协作、专业分工的征信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同业征信与联合征信体系的对接,形成全市统一的企业征信体系。责任单位:市信息中心,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等。
  4.大力加强联合征信体系建设。一要依法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制度化。二要拓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范围和渠道。积极向行业协会、信用中介机构征集信用信息,拓宽信用数据来源,丰富数据内容,提高数据质量。三要推动征信网络平台建设。抓紧开发政府部门之间网络信息提交系统,建立完善数据流转、交换、查核、查询和辅助功能五个基本系统组成的数据交换中间平台,实现全市企业信用数据在线实时交换、流转、共享和查核,要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加强同省联合征信中心的联系和沟通。尽快完善信用信息入库处理、存储系统和“信用淮南”网站,提高查询系统运行质量。五要做好征信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按照《办法》规定,逐步强化联合征信体系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中心。
  5.积极推动个人联合征信制度建设的前期工作。开展个人联合征信建设模式的理论研究和政策调研,设计提出符合市情和发展阶段的个人联合征信建设模式和制度框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中心,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
  6.启动个人信用建设。以信用消费、信用重点人群、个体工商户、大学生助学贷款为突破口,重点在银行系统建立个人消费信贷征信体系,在工商系统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在教育系统建立大学生助学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引导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监理师、证券高级监管、项目经理、保险代理人、新闻记者、导游等中介和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记录。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各行业、个人信用信息的联合征集,建设全市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教育局等。
  7.积极推动征信体系融入“信用长三角”。加强信用体系政策研究和信用信息标准化建设,重点搞好与沪苏浙长三角信用体系的沟通与衔接,为我市征信体系融入“信用长三角”创造有利条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中心。
  8.努力开展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县区与开行等开发性金融机构合作,扩大中小企业贷款试点。积极研究发展中小企业的信用增级模式,鼓励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开展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信用合作贷款等业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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