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政府投资计划,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
理顺安全生产行政管理体制,明确职能分工,努力解决执法主体监管缺位问题。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运行机制,推进监管体系建设,研究和探索新的、科学的、可操作的联合执法方式,完善综合监管机制。
(二)依法行政,落实责任
坚持依法行政。安全生产许可主体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程序,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公示制度,实施全社会监督。各级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审批建设项目,应依法确保新建项目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确保从源头上杜绝形成新的事故隐患。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惩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和区(县)、乡(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与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各级政府、综合监管、行业(领域)监管(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评比考核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自我约束机制。
(三)拓宽渠道,加大投入
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同级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各级财政预算要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需求予以保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财政资金。加大对安全科技研究、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事故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管、监察等工作的投入。
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增加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将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费用于事故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办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拓宽投资渠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投入的政策扶持,完善和落实国家有关财政、金融、税收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吸引和引导各种社会资金参与安全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和技术创新,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矿山、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交通、地下空间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四)科技创安,加强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扶植和支持力度,实施科技创安战略,表彰和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鼓励对生产设施、设备、工艺、技术和材料进行科技升级,逐步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运用科技手段,大力推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组织实施科技示范工程,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和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实现本质安全。
建立北京市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在事故分析鉴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重点开展重大伤亡事故智能诊断和仿真模拟系统、事故隐患辨识评价技术、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重大危险源监控技术等研究,进行危险化学品爆炸及燃烧、腐蚀、毒害试验等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为本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制定和实施《北京市安全生产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审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院所为依托的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体制和安全生产科技管理体制,加大项目库建设力度,拓宽项目来源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充分发挥现有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和技术研究力量的作用,推动社会各经济主体和科研单位在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甄别、监测预警、灾害防治、应急救援、事故分析处理等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性、公益性、前瞻性技术难题等管理理论及科学技术理论基础研究,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对适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科技最新成果及时推广应用。
(五)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市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把规划的内容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折子工程,明确责任人和规划实施进度要求,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确保规划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有效落实;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文化教育等部门要组织相关机构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采取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创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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