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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200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06年石化、建材、电力、供热等高耗能行业实现节能6%。
  (四)绿色照明工程。
  编制绿色照明工程五年计划;完成全市远郊区县的975所中小学绿色照明工程,全市中小学基本实现绿色照明;选择赵登禹路、安立路为试点,实施节能新光源路灯工程;开展市及区县政府机构绿色照明工程的前期调研;建立绿色照明新技术、新产品的认证、评审、推广体系,拟订绿色照明工程实施办法、绿色照明检查监测实施办法。
  (五)节能新技术推广工程。
  加大节能产品评审力度,贯彻执行《节能产品指导目录》。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使节电、节煤、节气、节油取得实质性突破。
  节电方面,继续推行峰谷电价政策,安装2万块商用分时电表;研究相关政策,推广应用蓄冷空调,鼓励应用节能型家用电器和高效风机、水泵、电动机、变压器。
  节煤方面,推广生物质型煤燃烧技术,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大兴区选择10处试点,年内完成新增、改造面积100万平方米;组织实施中南海两侧部分地区电采暖改造工程,抓紧研制生物质型煤户用炉具,推动以生物质型煤替代平房地区传统燃煤。
  节气方面,选择100台燃气锅炉实施气候补偿、烟气余热回收等改造,全市液化石油气罐分批加装残液助燃器。
  节油方面,完成50辆混合动力公交汽车示范工程,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抓紧研究相关政策,引导消费者节约用油。
  (六)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
  2006年在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示范项目建设上要取得实质性突破。
  积极支持奥运场馆利用可再生能源;完成10家结合“平改坡”工程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试点工程;结合新村建设,在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选择10个试点新村,实施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试点工程;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成型燃烧技术,以怀柔区、延庆县为试点,年内完成百村万户推广计划;研究制订固化成型、秸秆气化、沼气利用、焚烧发电等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支持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收集、储运、加工、配送、售后服务等生产和服务体系;确保5万千瓦风电项目年内开工;制订热泵技术利用的鼓励政策,力争新增热泵利用面积500万平方米;在医院、宾馆等单位开展分布式能源系统试点工程。
  (七)资源综合利用及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程。
  资源综合利用方面,推进社区回收网点建设,规范、整顿现有集散市场,以企业化运作代替摊群市场为主的运作模式,加强再生回收体系建设;2006年年底基本建成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旧轮胎翻新、废轮胎再利用、废塑料处理等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及煤矸石、尾矿的综合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加快南宫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阿苏卫和董村垃圾综合处理厂等大型环卫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小型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试点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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