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农业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
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各单位党组织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制度,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专题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决策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十一)加强公务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开展“法律进机关”主题活动,培养公务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在公务员录用中,要注重测试应考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继续推进公务人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十二)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建立农业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特别是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组织学习,熟悉掌握。教育执法人员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执法程序。实行上岗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政纪法纪教育,增强执法人员执法为民意识、服务和手法意识、权利和义务意识,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十三)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律进村入户”主题活动,在农村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以及同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参与服务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建设,在100个“示范村”开展“送法下村”行动,咨询普及率达100%。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协调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十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开展“法律进企业”主题活动,大力培养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实际,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建立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农资企业城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规范农资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