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入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围绕全市农业工作大局,深入开展
农业法、
畜牧法、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动物防疫法、
草原法、
渔业法、
乡镇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我市涉农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六)深入学习宣传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学习宣传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方面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正常的农资市场秩序。
(七)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学习宣传,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强基层和农民守法观念的培养,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八)扎实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开展主题活动促进学习内容的深化,推动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村入户”、“法律进企业”等主题活动,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
宪法为核心、以农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对象和要求
(九)法制宣传教育对象。主要包括农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农业科研、推广人员、基层干部、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群众,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