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适应全国、全市的工作大局,适应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部门和农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农业部门公务人员和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部门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三农”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在农业系统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农村和谐进步。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农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农民需要和农业部门实际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农民中教育农民、引导农民,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制意识和观念。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适应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农民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拓展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和新方法。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根据我市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对象、不同时期的特点,研究制定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有效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增强工作实效性。
--坚持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将普法与立法、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和完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责任制,推进农业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主要任务
(四)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
宪法,牢固树立
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理论,增强广大农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