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是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是否记录、保存计划实施过程;
4、项目组组成是否合理;
5、是否对现场检查结果、收集的原始资料、检测、检验数据等记录、保存;
6、内部审核、技术和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记录是否完整并保存;
7、信息反馈记录是否完整并保存;
8、是否定期组织内部审查,是否保存不合格项报告和内部审查报告。
(五)安全评价报告质量
1、评价单元划分是否合理;
2、评价方法选用是否适当;
3、评价内容是否全面;
4、评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符合;
5、报告的格式是否符合导则要求;
6、提出的对策措施与存在的问题是否有针对性;
7、法律、法规、标准等引用是否正确;
8、评价结论是否客观公正;
9、有无其他明显的质量问题。
(六)企业对安全评价服务满意度
1、企业对评价人员的工作态度是否满意;
2、是否建立回访制度,并有相应回访记录。
(七)遵规守纪情况
1、是否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2、是否有伪造、转让或出借资质证书、转包安全评价项目的情况;
3、是否有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情况;
4、是否有出具虚假评价报告,违背职业准则,有失公正的情况;
5、评价人员有关资质证书是否有效;
6、是否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书;
7、收费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是否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收费明显低于指导价的将进行重点考核;
8、是否有泄露被评价单位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情况;
9、是否有拒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监管的情况。
(八)档案资料管理
1、是否建立了安全评价人员技术业绩档案、技术卡片;
2、是否建立了安全评价方面的法规标准档案,编制了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目录,并定期更新;
3、是否建立了过程控制文件、管理制度和外部文件等档案;
4、是否建立了评价项目工作合同、原始数据、安全评价技术文件、过程控制记录等档案;
5、档案管理是否符合控制要求;
6、其他。
(九)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七、安全评价机构应积极配合省安监局组织的定期、不定期检查和考核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挠,应按要求及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