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照查找阶段(7月21日-8月20日)
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委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业(集团)要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以及所涉及的领域、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议定调查方案。做到主题、对象、方法、进度、要求“五明确”;二是开展调查。组织力量,集中时间,查清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组织自查。按照下发的统一调查表格,认真抓好个人、单位和部门的自查工作,尤其是重点的部门和岗位。各企业事业单位及重点人员的自查自纠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查思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行为,在各类经营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制度,重点查找在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本单位有没有账外账、账外物等;四是汇总查找。在自查的基础上,经过汇总梳理,找出个人、单位和部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思路。
要求把握时间结点:
(1)各单位、各处室要把调查摸底的情况于7月28日前完成;
(2)查找突出的问题于8月20日前完成。
按规定时间分别报送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处理查办阶段(9月-10月)
主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分类处理。根据查实问题的事实、情节、后果和态度,依纪依法作出教育、处分和追究等不同的处理;二是移送查办。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查办。
各单位要把处理和查办情况及时报送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整改阶段(11月初-12月25日)
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制定整改方案。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进度;二是抓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责任分工,限期落实整改事项,个人要做到主动纠正,自觉改进;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整改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找源头,堵漏洞,强监管,建立健全以强化权力运行监控为重点的规范经营和行政行为,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各处室要把整改情况于11月底报送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总结验收阶段(明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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