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行政审批、行政监管、星级饭店评定、景区A级评定、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验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验收、旅行社年检、导游考证考级、旅游规划、旅游节庆、旅游会展、旅游广告宣传、宣传品制作、对外接待等工作中索贿受贿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4、应该实行政务公开的、却未能按照规定执行的行为。
(二)委属企事业单位查找的重点是:
1、经营决策、资产处置、物资采购、市场营销、工程项目、旅游节庆、旅游会展、旅游广告宣传、宣传品制作等经营活动中索贿受贿和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2、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财务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3、在经营活动中,不按财务规定执行审批手续,不如实和及时入帐、催帐、核帐,造成帐目管理混乱以及设立帐外“小金库”问题。
(三)各旅游企业(集团)单位要重点自查自纠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以及重点岗位人员的问题:
1、经营决策、资产处置、物资采购、市场营销、工程项目等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问题,为获取交易机会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2、帐外收取回扣、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营业收入不入帐、发布虚假广告和恶意拖欠款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3、旅游购物接待商店和旅游景区(点)重点自查自纠帐外给付旅行社、导游、旅游车司机回扣和出售质次价高商品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4、导游和旅游车司机重点查找私下收取回扣的行为。
三、具体步骤
1、动员学习阶段(7月上旬)
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制定计划。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步骤清楚、措施有力、责任落实;二是动员部署。召开全员动员大会,做到讲明意义,全面部署、突出重点、严格要求;三是组织学习,采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央和市委以及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文件材料,深入学习党章和
公务员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到端正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增强高标准、严要求的意识;四是营造环境。运用网络信息、简报等手段,宣传治理工作,推广先进典型,交流工作经验,做到舆论先行,正气洋溢,氛围良好。
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市旅游委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组织委机关、委属事业单位及旅游企业进行研讨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