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两提高一降低”机关效能建设主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浙委办[2006]55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两提高一降低”机关效能建设主题活动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5月24日
关于在全省开展“两提高一降低”机关效能建设主题活动的意见
2006年是我省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创建便民、高效、节约型的机关,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为我省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证,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决定在全省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行政成本”(以下简称“两提高一降低”)机关效能建设主题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文化大省建设和建设“法治浙江”,通过开展主题活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转变机关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着力于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勤政、廉政、优政。
二、活动内容
开展“两提高一降低”主题活动,涉及到机关工作的方方面面,各级机关要把握重点,抓住关键,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两提高一降低”主题活动,必须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重整治教育、医疗乱收费问题,努力为群众解决好上学难、看病难问题。坚决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有关规定,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继续做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在新闻媒体开办“行风热线”、“阳光行动”等栏目,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