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推广义乌发展经验的通知
(浙委[2006]34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我省的生动实践,培育和弘扬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以先进典型激励全省人民“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学习推广义乌市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科学发展之路的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各地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创造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其中义乌人民创造的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科学发展之路的经验,引起了省内外的广泛关注。义乌人民在历届省委、省政府和金华市、义乌市历届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贯彻中央的精神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具有浙江特色和义乌特点的发展路子,坚持兴商建市,促进产业联动,注重城乡统筹,推进和谐发展,丰厚文化底蕴,力求党政有为,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义乌市在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认真落实党中央提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省委关于“八八战略”、“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了具有普遍意义而又特色鲜明的经验。
义乌的发展是浙江发展的一个生动缩影。义乌人民创造的发展经验,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功经验,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走上科学发展轨道的创新经验,是浙江人民创造的“浙江经验”的生动体现和有机组成部分。义乌的经验,对全省各地的发展都具有重要启示和借鉴意义。学习义乌市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科学发展之路的经验,关键是要进一步推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我省的实践,积极干在实处,努力走在前列。要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积极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符合客观规律的区域发展之路;始终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五个统筹”的要求,努力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始终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的和谐相融,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努力走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浙江特点的和谐发展之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努力走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富民强省之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