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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
(粤人发〔2006〕15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省直机关事业单位:

  现将人事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2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人事计划管理。为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过快增长,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加强人事计划管理,统一使用“增人计划卡”。“增人计划卡”由省级政府人事部门统一印制,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下达增人计划时配发。各市、县尚未实行人事计划管理、使用增人计划卡的,要尽快建立人事计划管理机制,确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审核和备案工作。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要求,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外,实行公开招聘。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要尽快建立招聘计划申报、核准的工作程序。省直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由主管部门核准后,于每年两次申报增人计划时一并报省人事厅备案。

  三、扎实做好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审核工作。为加强财政统发工资工作各关键环节的监督和制约,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根据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关于印发〈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00]1号)的规定,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按照用人主管部门(单位)报送每月人员变动有关材料,政府人事计划部门审核统发人员资格,政府人事工资福利部门审核统发工资人员工资标准这一工作程序,扎实做好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相关环节的审核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防范虚报冒领工资等“吃空饷”问题。各地要建立健全财政统发工资人员数据库,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管理统发工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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