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第二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第二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9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审核同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上报的《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第二期项目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沿海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和区直各有关部门抓紧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七月十二日

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第二期项目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6月13日)

  根据自治区开展第二期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的部署和加快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全面开放开发的总体战略构想,在总结一期大会战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第二期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力争通过两年半左右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基础设施整体水平,逐步完善沿海三市临海工业区基础设施;基本满足“十一五”末“亿吨大港”建设对铁路、公路、航道等骨干集疏运系统的需要;满足规划建设的林浆纸、石化、电力、大型钢铁等重大项目及今后一段时间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的需要;满足在沿海建设若干重大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的需要。
  第一、二期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完成后将新增原水供水能力251万吨/日,其中自来水供水能力新增10万吨/日;新增沿海 5万吨级以上航道96.3公里;新建和改扩建铁路32.2公里;新增和扩建临海工业区道路和公路222公里;新增临海工业区送变电容量1685兆伏安,110千伏以上输电线路1045公里。
  (二)基本原则。
  第二期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要坚持区域统筹、整体规划,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政府引导、市场为主,保护环境、持续发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的原则。
  二、建设项目
  根据二期大会战的原则和目标,二期大会战项目安排铁路、航道、水利供水、道路、电网等五大工程33个子项,总投资58.4亿元。其中:实施项目26项,总投资46.1亿元,这类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强,配套资金落实,具备年内开工条件;备选项目7项,总投资12.3亿元,这类项目建设虽然必要性强,但从项目建设紧迫性以及项目前期工作深度看,可适当放缓,待项目前期工作完成且其他建设条件落实后,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调整进入实施项目,适时开工建设。第二期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的布局情况如下:
  (一)按行业分布。
  1.铁路工程3项。其中实施项目1项,即防城南站至企沙铁路支线工程;备选项目 2项,即北海铁山港铁路支线工程、钦州港至犀牛脚地方铁路大榄坪段工程。
  2.航道工程4项。其中实施项目3项,包括北海铁山港5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防城港东湾10万吨级航道工程和防城港西湾航道扩建工程;备选项目1项,即钦州港金鼓江航道工程。
  3.水利供水工程7项。其中实施项目5项,包括钦州郁江调水工程、钦州临海工业区原水输水二期工程、铁山港供水二期工程、北海铁山港水厂及管网工程、防城港木头滩补水工程。备选项目2项,即钦州港大榄坪水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防城港大垌水库工程。
  4.道路工程10项。其中实施项目8项,包括北海铁山港兴港路、北海铁山港七号路、北海工业区路网工程、钦州港金鼓江一号路南段二期工程、钦州金鼓江二号路南段工程、钦州大榄坪工业区二号路、防城港江山至白龙二级公路、防城港东湾工业区配套道路工程。备选项目2项,即钦州大榄坪至三墩二级公路一期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配套公路。
  5.电网工程9项。包括钦州久隆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防城港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大墩海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钦州高沙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久隆变配套送出220千伏电网工程、钦州电厂-港口220千伏送电工程、北海市110千伏输变电及线路工程、钦州市110千伏输变电及线路工程、防城港市110千伏输变电及线路工程。
  (二)按市分布。
  北海市实施项目8项,总投资14.1476亿元;备选项目1项,总投资1.7亿元。钦州市实施项目10项,总投资15.6972亿元;备选项目4项,总投资6.4644亿元。防城港市实施项目8项,总投资16.2749亿元;备选项目2项,总投资4.1533亿元。
  三、资金筹措
  (一)资金筹措总体方案。
  自治区二期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的资金筹措,在政府补助资本金的基础上,更多地利用市场,依靠项目业主,申请金融机构贷款,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解决,同时积极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化经营,实现基础设施投资及建设的良性发展。
  第二期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33个项目,其中实施项目26项,计划总投资46.1亿元,按自治区补助、业主和各市自筹三个层次筹措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主要考虑航道、铁路、供水和道路四类项目,补助比例为:航道、铁路、供水项目按概算总投资40%补助资本金,道路项目按概算总投资35%补助资金。该比例与一期大会战相比,除供水项目持平外,其余项目都略有提高,其中:航道项目从35%提高到40%;交通公路项目从 25%提高到35%;园区路网项目从30%提高到35%;铁路项目一期未安排。总的资金构成如下:
  1.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10.5亿元,占总投资21.5%。
  2.自治区交通资金和水利资金3.7亿元,占总投资7.6%。
  3.三市配套资金11.6亿元,占总投资 23.7%。
  4.电网项目业主出资15.2亿元,占总投资31.1%。
  5.铁路和供水项目业主筹措7.9亿元,占总投资16.2%。
  (二)自治区补助资金筹措方案。
  自治区出资部分作为项目资本金按 2006年、2007年和2008年三年安排,共需出资14.2亿元,具体筹措方案:
  1.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共安排 4.5亿元,其中:2006年安排1.55亿元,2007年安排2亿元,2008年安排0.95亿元。
  2.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共安排6亿元,其中:每年安排2亿元。
  3.自治区交通资金共安排2.7亿元,其中:2006年安排0.5亿元,2007年安排1.5亿元,2008年安排0.7亿元。
  4.自治区水利资金共安排1亿元,其中: 2006年安排0.2亿元,2007年安排0.4亿元,2008年安排0.4亿元。
  (三)自治区补助资金出资形式。自治区出资部分属自治区直接投资,其中:经营性项目(铁路和供水项目)纳入自治区投资管理范围,投资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属自治区所有。这部分投资由自治区指定企业法人,代表自治区投资和管理,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值增值。自治区补助资金出资代表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投资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非经营性项目(路网和航道等公益性项目)自治区出资作为自治区补助资金,直接安排给各市,并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核算,由各市行使管理职能。
  四、2006年自治区补助资金安排
  根据以上自治区补助资金筹措方案, 2006年共安排自治区补助资金4.25亿元。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