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要在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征信体系的同时,健全不良持卡人、商户风险管理系统,对可能危及银行卡信息安全和使用安全的案件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实现银行卡不良信息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以及相关部门间的交流。
2.完善银行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尤其要做好发卡、收单和清算环节的风险防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银行卡伪冒和欺诈交易;加强和规范银行卡准入、内控管理,处理好银行卡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关系,把握好银行卡业务发展各环节的风险控制点,将银行卡风险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纳入日常管理。
3.建立银行卡交易监测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防止违法分子利用银行卡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和跨境转移非法资金。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情报会商机制与合作制度,研究建立信用卡恶意透支相关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金融与公安部门之间的双向示警制度,严厉打击利用银行卡进行的各种犯罪活动。
4.不断改进防范银行卡风险的技术手段,确保银行卡交易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日常运行维护机制,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监督检查,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和报告制度,根据不同的预警指标,启动相应的处理程序,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能力。
三、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密切协作
银行卡产业发展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银行卡产业发展对改善支付环境、扩大消费、防止偷逃税款、维护市场秩序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努力抓好抓实,务求抓出实效。
(一)宣传部门要以“政策引导与安全教育相结合,普及银行卡知识,培养公众使用银行卡支付习惯”为核心,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开展推广普及银行卡以及防范打击利用银行卡犯罪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公众尽快掌握银行卡使用基本常识和用卡安全知识等,努力提高银行卡的社会认知度,增强各方参与和支持银行卡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二)人民银行要研究制定推动我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措施,协调解决银行卡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加强指导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行为,引导建立完善合理的收费定价机制,加大银行卡联网通用监督检查力度。
(三)发展改革部门要将银行卡产业纳入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予以支持,指导相关部门制定全省公共事业单位通过银行卡收取有关费用的规划、将银行卡的配套情况纳入城市规划和各类商业、服务项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