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取得实效
市级各系统要承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任务,对所包区县在规划发展上给予指导,在资金、人才上给予支持,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激发农村活力、启动农村内在动力,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为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要加强领导。要强化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各系统都要制定出具体的推动计划和切实的帮助措施,每年都要确定具体的帮扶目标和帮扶任务。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健全责任制,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事情抓起,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和听取汇报制度,系统和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到区县、乡镇村开展调研,指导工作。
二要明确目标任务。各系统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立足实际,多干实事,务求实效。要牢牢把握第一要务,着力发展农村经济。要根据所包区县的实际,充分发挥部门业务和群体优势,帮助区县理清发展思路,制定长远发展规划。要积极争取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增加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投入,着力解决制约所包区县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定期深入企业和农村,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基层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帮助农村加快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文明意识、文化品位和科技素养。
三要加强分类指导。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和不同条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形成各具特色的帮扶发展模式。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考虑当地财力和农民的承受能力,防止以各种名义增加农民负担,防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让农民切实得到实惠。
四要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要动员系统内外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在全社会营造起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浓厚氛围,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五要加强监督考核。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各系统和区县贯彻中央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考评。
二○○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