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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夏秋季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预防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本着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指导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食品卫生管理:

  1、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完善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和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食品卫生工作。要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思想重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消除麻痹侥幸心理,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2、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实行从业人员健康情况登记制度,凡有腹泻、高热、咳嗽、化脓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院就诊。教育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澡和理发、勤换工作衣。

  3、严把采购关,落实采购食品索证制度。对没有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报告的食品及原料坚决不得采购使用。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4、熟制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加工过程中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禁止外购非定型包装的熟肉制品,凉皮、粉皮、凉粉等地方小吃原则上一律自身加工,不得外购。集体用餐禁止供应四季豆、豆浆等食品。

  5、严格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完善各项硬件设施。食品各操作间必须做到功能分区严格,布局流程合理。定期组织人员对食品用工具、容器、冷藏设施、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对加工场所进行消毒处理。所有食品容器、冰箱、菜墩、刀具、抹布等必须生熟分开,标志明显,定位存放。

  6、根据自身的供餐能力,确定相应的顾客数量,不能只求效益而超负荷供餐。员工在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加工和储存食品,不能因客流量大而忽视卫生要求造成食品污染。

  7、落实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使用,禁止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在食品中使用非食品用添加剂。对使用的灭蝇、灭蟑螂类等有毒有害药品要有专人管理、专柜存放,禁止和食品及原料同库、同架、同柜存放,避免误用、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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