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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腊山立交桥命名的批复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腊山立交桥命名的批复
(济政字〔2006〕17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腊山立交桥命名的请示》(济民发〔2006〕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槐荫区辖区内经十路与二环西路交叉口的立交桥命名为腊山立交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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