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战略物资储备资金,从市政府预备费列支。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准备,包括预防预警系统的建立、应急技术装备添置、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等相关费用及日常工作经费等。
(二)装备保障
各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行动所需。
(三)通信保障
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组、救援队伍间的联络畅通。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突发环境事件现场与市应急指挥部之间实现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江苏电信南京分公司、江苏移动南京分公司和中国联通南京分公司等负责承担应急通信保障,并负责实施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
(四)人力资源保障
市环保系统充分利用现有人员,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技能的预备应急力量;各区县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各专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对市属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编组和培训,保证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驻宁防化部队和消防武警官兵根据军队相关规定,要做好参与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抢险救灾准备工作。要充分调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在加强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配备先进的应急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订各类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五)技术保障
建立专家库,组织有关专家针对不同类型的环境事件开展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法的研究。确保在启动预警直至事件处置完毕的全过程中,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及数据库,包括水、气、固体废弃物等各种类型环境污染扩散数字模型及应急处置方法、手段和防护措施等。
六、监督管理
(一)预案与演练
市、区县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按照市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环境应急预案,要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通过演练,熟悉、检验环保部门、专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明确在事件处置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环保部门及企业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提高政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能力和环保系统及企业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在应急和实战演练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各级、各部门环境应急预案。
(二)宣传
市、区县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环境污染防治及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灾害知识的宣传,对公众开展环境污染灾害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教育,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