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级要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共抓齐管的合力,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合同工作形势,适时解决、协调存在的问题。
3、实行目标责任制。将劳动合同签订率纳入各级政府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每年由省下达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对各地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季度通过一次签订劳动合同进展情况,半年组织督查,年终严格考核。
(二)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1、制订《河北省劳动合同条例》,提高劳动合同立法层次,为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进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2、全面推行各行业、各领域劳动合同范本。根据各行业以及全日制、非全日制岗位特点,分类制定劳动合同规范文本,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制订的劳动合同格式文本,由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3、研究制定《河北省推行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办法》。全面建立和推行以劳动合同签订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把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作为各级政府全面落实《
劳动法》、掌握用人单位用工状况、促进就业、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的一项基本制度。
4、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程序。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着力建立科学规范的劳动合同动态管理程序,从签订、录用、备案,到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争议处理等,规范劳动关系异地转移手续,实行全方位管理。
5、建立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信息调查统计制度。通过制定统一表格,定期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掌握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三)建立示范单位联系工作机制。
为确保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省、市、县(区)三级建立一批不同所有制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建设联系示范点单位,充分发挥联系示范点单位的示范作用,三级联动,推动劳动合同制度的顺利实施。示范点单位最终达到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劳动合同内容、管理程序合法,劳动用工行为规范的目标。
(四)加大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年检及日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列入劳动保障年检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