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全面总结、检查验收阶段。时间:6月至12月工作内容:
1、以领导小组名义组成若干执法检查小组分赴市进行检查验收。
2、针对工作中的死角、漏洞,研究工作对策,进一步落实政策。
3、全面总结三年工作成效。
4、召开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会。
5、召开3年行动计划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五、工作任务
1、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的质量和履约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培训、安全卫生、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等方面内容。用人单位要在劳动者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改进并完善与劳动合同运行密切相关的企业规章制度,把日常业绩考核、劳动报酬、工时休假、劳动纪律、职工奖惩等各项措施与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紧密衔接起来。
2、完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指导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与劳动合同运行密切相关的企业规章制度,改变用人单位粗放型人力资源管理的模式,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应当遵循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的原则,内容合法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程序合法要求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等民主程序,并且向职工公示。
3、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基础管理体系,提高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根据不同用工主体的规模、性质等因素,引导用工单位落实好劳动合同签订登记制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预警制度、存档管理等各项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各环节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手续,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对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倡导、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实行微机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4、加强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立法。以《劳动合同法》出台为契机,完善劳动合同法制建设。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准备工作,制定相配套的政策。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
1、成立各级领导协调机构。成立由各级政府领导负责,劳动保障、工会、企业组织、财政、建设、公安、工商、中小企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参加的“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对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的领导,实行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