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鼓励出版单位多出服务“三农”的出版物。充分发挥重点出版物专项经费的调控作用,对优秀农村出版物的出版给予补贴。在实施书号、版号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三农”出版物实行优惠政策,书号、版号不受核发总量限制,免收条码费。各类出版物评奖活动都要重视“三农”优秀读物,在奖励政策上予以倾斜,鼓励和支持全省出版单位多出、快出广大农民欢迎的出版物。
4.降低农村出版物成本,直接让利给农民读者。农村出版物要实行“成本定价”原则,减少环节,降低编辑出版和印刷发行成本,降低价格,多出质优价廉的出版物。
三、切实加强农村出版物市场建设
1.进一步完善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规划。各地要将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小城镇建设规划。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着眼发展的原则,对本地农村出版物市场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的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规划。
2.实施“三百工程”,促进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2006年至2010年,由省新闻出版局组织,在全省实施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三百工程”:一是5年内在100个中心集镇建设农村出版物发行示范网点。采取省政府支持、产权归属经营主体的方式,通过新建、改建、租赁、联合、委托经营等多种办法,每年建设20个示范网点。省财政对每个示范网点补助8万元,每年共安排资金160万元,再在原已确定由省新闻出版局掌握的每年200万元“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其余资金由经营主体解决。农村出版物发行示范网点建设要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对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和省扶贫工作重点县予以倾斜。二是3年内统一设计、统一采购100辆专用汽车,设立“湖南省新华汽车书店”,专门服务农村出版物发行工作。三是每年对100个农村出版物出版、发行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通过“以奖代资”、“以奖促投”,带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大对农村出版物发行的投入。
3.鼓励多元投资,不断创新经营,积极开发农村出版物市场。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创建农村出版物市场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环境,构建适合农村特点的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层次的农村出版物发行格局。农村出版物发行单位要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改进管理模式,努力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要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站、文化站和文化超市等各种精神文明建设阵地发行农村出版物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民经营或代销“三农”读物,坚持不懈地开展送书下乡、全国农村图书大联展和农村读书节、图书赶集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拓宽农村出版物发行渠道,开发农村出版物市场。
4.培养农民积极健康的生活习惯,培植农村出版物市场。要加大对科技致富示范户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各类读书比赛,评选农民藏书家,营造科技致富的良好氛围,不断培养农民愿读书、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积极推进农村公共图书馆、图书室、书库、图书示范户建设,为农民借阅图书提供方便。深入开展文化扶贫工作,采取定点帮扶、城乡结对、志愿者下乡等方式,向贫困地区捐赠各类农民群众需要的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