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2006年6月15日 湘办发〔2006〕13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政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全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中办发〔2005〕12号文件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公信度。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在规范、提高、深化、持久、落实上下功夫,把政务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政务公开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要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有利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知情办事;要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推行政务公开要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进程相一致。经过不懈的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真正做到政务公开的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工作机制健全。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稳步实施,努力实现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当前,省直机关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市州、县市区和乡镇政务公开要抓好巩固和提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学校、医院及供水、供电、供气、公交、通信、金融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实施办事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