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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减负办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和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精神,按照本意见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逐项逐级对照落实,分解任务,细化目标,制定措施,确保治理工作精神传达到位,任务目标分解到位,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市减负办、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办等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推动、协调、督促、检查、指导的职能,加强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经常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推动工作,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案件发生和查处情况。要深入开展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和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的“三查”和“三抓”活动,坚持“四级联查”制度,即由市减负办、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办等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开展全市范围的联合检查;市治理公路“三乱”办负责日常督查;市交委、市市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以及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地区的监督检查;各执法收费部门和基层单位要进行自查自纠。要加强明查暗访和日常巡查,对主干线公路、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要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力度重点检查。要始终保持治理公路“三乱”的高压态势,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扎实开展和顺利进行。
  (三)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要建立协调机制,市减负办每月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情况,分析解剖典型案例,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要建立完善举报案件查办督办制度,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案件档案,专人受理查办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监督部门要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进行督办,责令责任部门速查快办、限时办结并报送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完善社会监督制度,聘请公路“三乱”监督员和信息员,健全监督网络,畅通监督渠道,强化企业、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要完善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制度,加大对公路“三乱”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顶风违规、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公开曝光。要建立发现和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认真制定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发现影响重大的案件和恶性事件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减负办等监督部门报告,并快速核实,及时处理,妥善解决。
  (四)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区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全面深入落实和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任务。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确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内容,抓住重点环节,对重点治理和重点解决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重点落实,特别是要把企业群众热切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下大力量抓紧解决、抓出实效。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探索从体制、机制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措施,切实巩固和发展好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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