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查自纠。对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及其原因开展自查,掌握造成隐患的具体情况和数据,并排出危急、重点和一般层次,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互查抽查。组织各区县进行互查,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
4.督促整改。各区县要督促各单位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5.严厉打击。在治理整顿期间,要加大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查处力度,从源头堵住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器材的犯罪销赃渠道;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形成一种高压态势,有效遏制此类案件发生。
第二阶段:联合行动,集中治理阶段(9月16日至11月30日)
充分发挥市区两级领导小组的作用,以区县为单位,对第一阶段未能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逐个进行分析,分类排队,联合攻关,逐个突破。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巩固成果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总结,对治理效果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遗留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解决。建章立制,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回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电力设施保护不是某一个单位、某一个部门的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我市危及、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呈上升趋势,如果不及时治理,这些隐患随时都有可能演变成电力安全事故,甚至导致大面积停电,后果不堪设想。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和区县两级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违章、谁整改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
(三)注重实效,不走过场。这次治理活动一定要在见到实效上下功夫,绝不能雷声大、雨点小。对八个治理重点,都要有明确的治理目标,要按照验收标准,严格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四)立足长远,健全机制。要把专项治理和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通过这次活动,不仅要使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而且要建立起群防群治、联合执法、警企联合等长效机制。
天津市经济委员会
二00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