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当预计在某一时段电网供电能力不能满足用电需求,将出现电力缺口且达到预警点时,经市电力管理部门批准,由市电力公司发布电力平衡预警信息。
1.4 当电网出现突发性事故并造成较大电力缺口时,电网调度可根据电网运行的状况,先执行《2006年天津电网限电拉路序位》,控制电力负荷,同时启动本预案电力平衡的应急措施。
1.5 在电网非紧急事故下出现电力缺口时,力争做到限电不拉路。
2 编制原则
2.1 本预案按照“有多少、用多少,缺多少、错多少”的电力使用原则,“指标管理、属地负责”的电力分配方法,“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电力平衡顺序编制。
2.2 对工业企业的电力用户实施电力错峰、避峰等措施;对公共场所(包括商场商店、宾馆饭店、餐饮娱乐等)采取调整温度等降低用电负荷的措施。
2.3 统筹兼顾、有保有限,最大限度地确保重点部位、居民生活、高新科技以及外资企业等方面的用电。
2.4 对国家确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高耗能企业的用电予以先行控制。
3 预警级别
3.1 A级(蓝色)--电力供需失衡。电力缺口在15万千瓦以内。
3.2 B级(黄色)--电力供需偏紧。电力缺口在15-30万千瓦之间。
3.3 C级(橙色)--电力供需紧张。电力缺口在30-45万千瓦之间。
3.4 D级(红色)--电力供需紧急。电力缺口在45-60万千瓦之间。
3.5 E级(黑色)--电力供需严峻。电力缺口在60-75万千瓦之间。
4 平衡措施
4.1 A级
4.1.1 安排负荷:16.22万千瓦。
4.1.2 涉及范围:蓟县、静海县、宁河县、武清区、宝坻区(以下称两区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