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高新区创想·蓝谷黑骏物业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渝价〔2006〕438号)
重庆金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创想·蓝谷黑骏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申请》收悉。你公司受重庆阜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创想·蓝谷黑骏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创想·蓝谷黑骏小区高层住宅具备有,绿化面积约3547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化面积约4.5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活动用房;有羽毛球场;有健身活动区和儿童娱乐区;有流动水景;精装修进户门厅;小区实行人车分流,有公用卫生间,设有洗手盆,并有专人管理;有电视监控系统、户外周界智能化系统、背景音乐、对讲系统;有中央消防监控室,烟感、喷淋、消防栓;有自备发电机、二次加压供水系统;物业公司维修机具设备、现代办公设备配置齐备。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778号)文件规定和你司申报的环境设施条件,创想·蓝谷黑骏小区符合一级收费标准。经现场查验,还有部分申报条件未达到。因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公共服务费:
1.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0.45元/平方米、月,公共设备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费0.20元/平方米、月;
2.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0.40元/平方米、月,公共设备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费0.12元/平方米、月;
3.门面物业服务费1.50元/平方米、月,其中含公共设备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费40%。
试行期间,因申报的相关条件还未完善,上述收费标准应下浮30%收取。下浮的30%由建设单位承担。
有效时限: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至设备设施等相关条件达到申报条件,经物价部门审定的正式文件生效之日止,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两年。物业服务收费试行标准有效期为两年。
重新申报:该大楼设备设施等相关条件达到申报条件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及时申报物业服务正式收费标准。
(二)售房时,对物业管理服务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三)高层住宅电梯费收取方式:可实行月票和次票,并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收费方式。
月票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