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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北部新区加新花园Ι区Ⅱ区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北部新区加新花园Ι区Ⅱ区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二○○六年七月八日 渝价函〔2006〕208号)


重庆大昌祥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加新花园Ⅰ区、Ⅱ区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受重庆加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加新花园Ⅰ区、Ⅱ区室内停车场实施管理。根据你司申报:加新花园Ⅰ区、Ⅱ区室内停车场为钢混结构;Ⅰ区停车场有78个停车位,车辆出入口1个;Ⅱ区1号停车场有86个停车位,车辆出入口1个;Ⅱ区2号停车场有134个停车位,车辆出入口2个。有为停车场服务的配套设施、有通气设施、照明设施、标志设施;设有防火监测预警装置和完善的消防设施;有专业的现场管理人员,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24小时接待服务。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价[2002]721号)文件规定和加新花园Ⅰ区、Ⅱ区室内停车场具备的条件,同意你司加新花园Ⅰ区、Ⅱ区室内停车场按普通级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司根据《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收费,并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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