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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北区龙湖·晶郦馆K27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北区龙湖·晶郦馆K27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渝价函〔2006〕227号)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龙湖·晶郦馆K27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你司申报:1、室内停车场为钢混结构;设有标准停车位526个,有3个出入口,并设有紧急车辆出口;2、设有自动喷淋系统、温度探测器和CO探测器,以及自动化防排烟通风系统;3、设有正常照明系统,并设有应急照明系统,保障车场24小时停车安全;4、车场设有完善的监控系统,对车场内各主要干道、出入口均设有完善的24小时监控,保障停车安全;5、停车场内设置自动化收费系统,高标准的规范的地面标线及标牌,并购买了机动车辆停车场责任保险;6、停车场设有5部电梯,方便业主通行。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价[2002]721号)文件规定和龙湖·晶郦馆K27室内停车场具备的条件,同意你司龙湖·晶郦馆K27室内停车场按特级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司根据《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收费,并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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