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制度。各级财政要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到2010年,达到城乡保障项目基本同有,保障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建立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与城市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接轨,逐步使农民工在就业、医疗、再教育、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
4、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将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整村推进,把工作的着力点下沉到村、落实到户。各项扶贫资金和扶贫措施要协调配套,以贫困村为基本单位,做到扶持一个见效一个。建立对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救助制度。继续组织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到2010年,完成12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任务。
(六)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1、加强农村教育事业建设。
⑴积极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投入,加快中小学校危房改造,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继续实施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发展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加大基础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采取切实措施引导高中段教育向中心城镇和县城集聚、初中向中心镇集聚、小学向乡(镇)和中心村集聚,逐步取消百人以下的村小学。重点扶持农村中小学建寄宿学校,到2010年,建成120所寄宿制学校。
⑵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更新观念,加大投入,推进农村职业教育体制创新,充分利用城市职业教育资源,重点培养适用型人才,满足农村发展的需求。
⑶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统筹城乡教育,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城市学校的实验室、图书馆等要向农村学生开放。积极开展城乡学校对口帮扶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支教。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后到农村任教。
2、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进一步健全县(市)公共卫生网络,完善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农民健康保障机制。整合城乡卫生资源,搞好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改造,帮助乡村卫生院(所)添置基本医疗设备,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办的卫生院,形成以卫生院为核心的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卫生机构的工作机制,重点进行技术指导、卫生院管理及设备支持等。加强村卫生所(室)房屋建设,添置基本诊疗设施。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管理的新模式、新机制,鼓励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农村医疗市场。积极推进以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为核心的统一配送、合作经营的农村药品零售门店供应网建设。强化以行政监督为主体、社会监督为辅助、技术监督为支持的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廉价。切实做好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到2010年,50%的镇(含农村街道)和40%的村建成省、市卫生镇、村。
3、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以热爱家园、遵纪守法和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着力提升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致富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引导广大农民树立新风,破除陋习,远离迷信,自觉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完善农村文化体育设施,把乡(镇)文化站建成集文化、广电、体育、成教和科普于一体的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创新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工作机制,促进城市现代化文明向农村辐射。繁荣村庄文化,挖掘、保护和弘扬民间传统文化,大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创建文化特色村、示范户,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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