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农业生物、信息和食品生物工程技术研发力度,力争在良种培育、先进种养技术集成配套、农产品精深加工、资源高效利用、生态保护和对俄农业技术合作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改善技术创新投资环境,鼓励大型涉农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建立健全多元化技术推广机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普及力度。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能等节约型农业。大力发展高科技农业产业园区,加大科技、资金和设施投入力度,建设一批集约经营型农业园区,促进城乡各种生产要素合理集聚。以农业专家、科技人员和示范园区为载体,引导农户及社会资本投入,建设一批引导型高标准示范基地。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支持区、县(市)建设和壮大一批农产品出口基地。
7、大力发展农村工业。鼓励城区企业和个人到郊区和县(市)进行异地联合开发,吸引城市工业和优势产业向县(市)工业园区集聚,提升工业开发区的总体功能。鼓励未设置和没有条件设置工业功能区的乡(镇)和企业到其他区、县(市)园区共同投资开发。大力发展食品工业、饲料工业等农产品加工业,到“十一五”期末,使食品工业成为县域经济的主导产业。继续鼓励城市资本进入农产品加工领域,围绕主导产业兴办各类资源加工企业。乡(镇)工业要加强与科研单位、国有企业和外商的联合,形成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集群发展的格局。
8、积极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
⑴建立农资连锁营销体系。鼓励和支持大型农资企业实行农资连锁经营,形成规模化营销网络。到2008年,农资连锁配送网络覆盖60%的乡(镇)、60%的村和80%的农户。引导和扶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大型生资生产经销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整合现有农资营销网络,建立高效运转的物流中心,引进和开发适宜农资特点的物资管理技术,提高配送中心运营水平。
⑵建立农村生活消费品配送体系。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积极引导城市商业企业直接到乡村投资建设或改造连锁农家店。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⑶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组织。鼓励和支持粮食收储企业、供销社、城市经营企业和农村经纪人参与农产品收储和运销经营。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大力发展民间运销大户、农民经纪人队伍。加强组织创新,构建适应市场竞争的新型流通主体。到“十一五”期末,规划和建设一批大型粮食、畜产品、山产品等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在城乡结合部建设和完善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农改超”步伐,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农产品流通。兴办并完善农村服务性行业,加强对农村的信息、运输、科教和金融等服务。
(二)科学规划建设新村镇
1、坚持原则,完善新村镇建设机制。要从农村现实发展水平和实际需求出发,统筹兼顾,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强迫命令。要坚持做到“五个先行”,即编制乡村建设规划和落实管理机制先行,历史文化名镇评选先行,自下而上明确建设重点的工作先行,确立长期行动计划和试点示范先行,建立部门联动、上下反馈的机制先行。
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设村镇。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逐步到位”的原则,已有建设规划的村镇要严格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审批农民宅基地;没有规划的村镇要按要求加快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尚未编制完成前,暂缓宅基地和建房审批。村镇建设要严格执行“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制度,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的原则,在重点示范村镇科学划分农村居民集中区、农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商业区等功能分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以多层公寓为主的城市化住宅方式。
⑴乡(镇)规划建设。各乡(镇)要依照《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村镇规划标准》,组织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完成建设规划。已编制规划的要完成规划修编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编制详细规划。乡(镇)建设要按照完善功能、聚集产业和聚集人口的要求,科学确定乡(镇)规模和功能。重点抓好一批中心镇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乡(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使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起步区和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