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与气象服务工作。根据农业、能源、交通、建筑等各行业对气候资源利用的不同需求,开展高精度的气候资源普查与区划工作,制订全省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在不同生态区建立气候资源动态监测与开发利用试验示范基地,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气象评价。建设太阳能和沿海、海岛、浅海风能能源开发利用气象服务示范工程,研究开发相应的示范区能源利用气象服务保障系统,为风能、太阳能电站建设、运行、调度提供实时监测和气象预报服务。
六、依法保障气象事业发展
(一)加强气象法制建设和气象行政管理。加快制订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法规的步伐,并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依法管理我省涉及气象领域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大对气象基础设施保护和气象探测、公共气象信息传播、雷电灾害防御等活动监管的力度,确保气象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气象法制和气象知识宣传活动,将气象法律法规纳入我省普法范围,切实增强全社会了解气象、认识气象、应用气象的意识。
(二)强化气象行业管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加强气象行业管理,建立健全集台站布局、业务流程、设备配置、技术标准、信息资料汇集与共享于一体的气象行业管理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统一协调力度,尽快将我省境内各部门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和探测资料统一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布局,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切实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气象事业发展。坚持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把增强气象能力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对重大气象工程、气象科学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建设运行的投入力度。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气象部门职工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工作。
(四)建立军民一体化的气象保障体系。建立军民气象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军民一体化的大气综合探测和通讯网络体系,建立气象、水文、海洋等信息高度共享的军民信息通用平台,制订紧急状态下军民联合气象保障预案,提高平战结合、军民兼容的军民一体化气象联合保障能力。
各地要针对气象事业双重领导体制、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特点,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要根据国家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建设、交通、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林业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气象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推动气象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