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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报送旱灾对畜牧业影响有关情况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报送旱灾对畜牧业影响有关情况的通知
(渝农发〔2006〕54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畜牧)局、畜牧中心:

  今年入春以来,我市部分区县遭遇了春旱。进入5月中旬以来,全市遭遇了特大干旱灾害,部分区县(自治县、市)接连遭遇了春旱和夏旱,部分地方旱情严重,出现了人畜饮水困难、粮食、经济作物作物受灾严重,已影响当前畜禽正常生产和后期畜产品市场供应。为及时了解各地旱情对畜牧业造成的损失和采取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认真调查,及时上报当前旱灾对畜牧业的影响情况。要求各地对畜禽分品种进行调查统计、分析上报,重点摸清畜禽饮水困难、畜禽死亡及其原因分析,因旱灾对农作物尤其是饲料作物造成的损失,对当前和今后畜牧业生产的影响和畜产品市场供应进行预判分析。

  二、对在当前旱灾情况下,各地在抗灾、救灾方面采取的技术、政策性措施进行总结。

  三、针对当前以及预期旱灾对畜牧业的影响,请各地提出当前和后期畜牧业生产的对策建议。

  四、上报时间要求。请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畜牧)局、畜牧中心高度重视,加强对灾情情况调查、分析、上报工作的领导,在旱情期间落实专人负责汇总上报。第一次于2006年8月16日下午三时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市农业局畜牧处,同时送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以后每隔三天上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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